2016年6月2日星期四

举牌抗议“司法不公” 男子被控违法示威 法官下令还押接受精神评估

来源:新加坡早报  2016-04-15 08:22
http://m.news-com.cn/news/index.php?c=show&id=261162

一名男子被指非法示威,并违反公共秩序法令示威抗议司法不公,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。

被告严军(译音,40岁)曾经起诉政府,他被指分别在桥北路水仙门中心非法示威,以及在总统府正对面的公园(Istana Park)违反法令示威。他是前天在水仙门中心示威被捕。

法官在控方的申请下,下令将严军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,案展本月28日过堂。

主控官杨子樑副检察司告诉法官,被告可能精神有问题,有必要将他还押心理卫生学院,以评估他的精神状况,看他是否患上精神病,例如被害型妄想症。

被告声称精神没问题
主控官说,让被告接受精神评估是很重要的,这将有助于确定被告是否适合认罪或接受审讯。

严军声称精神没问题,他也表示不会认罪。他说,他的抗辩理由是总统府对面的公园是公共场所,并不是禁地。此外,警方腐败,没有妥当地处理他的准证申请。

严军面对的第一项控状,指他在今年3月2日上午10时零2分,违反公共秩序法令(Public Order Act),在总统府对面的公园示威,举起标语牌抗议新加坡司法不公。

控状显示,两个标语牌分别用华文和英文书写。其中华文标语牌写道:“抗议新加坡高等法院司法不公”,英文标语牌写道:“No Judicial Corruption in the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”。

他面对的第二项控状,则指他在本月13日,在桥北路水仙门中心无准证示威,抗议新加坡司法不公。

根据控状,他被指举起华文和英文的标语牌进行抗议。这两个标语牌的内容跟3月2日的那两个相同。

如果罪成,他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是罚款最多5000元。至于第二项控状的刑罚是罚款最多3000元。

严军被指在2009年向妻子施暴,警方以违反法庭紧急保护令为由逮捕他。他指政府不当逮捕、非法拘留、袭击和殴打、诽谤和恶意提控他等,向政府索赔122万余元。

总检察署指他过了三年起诉期限才入禀法庭,成功得到最高法院助理主簿撤销他大部分的诉求。

严军在2013年向高庭上诉,但高庭维持助理主簿的裁决。2014年,严军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,但被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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